恩施市人事局2009年度公开招聘恩施市民族文工团演员公告
(第2号)
根据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全市2009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,经州人事局批准,同意恩施市民族文工团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男演员3 名、女演员5 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 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 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2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;
3、年龄在16—24周岁,身高1.60米以上,形象好,气质佳,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(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的声乐演员,婚否不限,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);
4、有较好的声乐基础及演唱能力,又能较好的表演戏曲、小品、舞蹈,或有较强的节目主持能力,专业基础扎实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2、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;
3、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。
二 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1、报名时间:2009年5月13日—14日。(凡报考人员必须在5月8日至12日之间进行目测,目测合格后再按统一时间报名)
2、目测地点:恩施市民族文工团(六角亭市老干局院内)
3、报名地点:恩施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(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)
4、报名要求:
(1)报名者须持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、目测合格表格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(2)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报名,凭毕业证参加面试。
(3)州内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(4)报名由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人事局统一发放准考证。
(5)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:3比例的,取消招考指标。
(6)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09年8月31日,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。
(7)报名时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一份。
(8)报名按每个科目50元收取考试费。
三、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,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,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。
(一)笔试
1、笔试内容: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〔2003〕16号文件规定,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。其中,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15%,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5%。
2、笔试由恩施市人事局集中组织实施。
3、领取准考证、笔试时间、考试地点:5月20日后在恩施州人事局网站公布。
(二)面试
1、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岗位数1:3比例确定。
2、面试方案由市文体局制定,经恩施市人事局批准后实施。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文体局组织实施。
3、面试内容
声乐专业:
(1)基本功测试
(2)视唱练耳(含乐理知识);
(3)准备歌曲四首(伴奏带自备);
(4)舞蹈、戏曲、小品、主持等。
舞蹈专业:
(1)基本功测试(柔韧、旋转、弹跳、技巧展示);
(2)艺术素质:模仿、即兴表演;
(3)艺术表现力: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,风格不限,自备伴奏带(即CD);
(4)声乐、戏曲、小品、主持等。
四、体检
根据笔试、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由恩施市人事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,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,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。
五、考核
考核由市文体局组织实施,考核内容主要是对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,并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部考核。考核合格的对象由恩施市人事局公示,公示期为7天,公示期间,市纪检监察部门、市人事局、市文体局设置举报电话,受理举报。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,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。
六、聘用
恩施市文工团根据考核公布情况提出拟聘对象,由市文体局审核,经市人事局复核后报州人事局备案。恩施市民族文工团根据备案情况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,明确相关待遇,办理人事代理,建立社会保险。
七、联系人及电话
1、恩施市民族文工团
联 系 人:焦大贤
联系电话:0718——8286602 15629268088
2、恩施市人事局
联 系 人:高鹏
联系电话:0718——8238719
附件:恩施市民族文工团200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
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